1.鋼零件及鋼部件加工要求
鋼材的切割面或剪切面,應無裂紋、夾渣、分層和大于1 mm的缺棱,應全數檢查。
碳素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16℃、低合金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12℃時,不應進行冷矯正和冷彎曲。
矯正后的鋼材表面,不應有明顯的凹面或損傷,劃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應大于該鋼材厚度允許負偏差的1/2。
2.鋼結構焊接要求
(1)焊工
從事鋼結構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須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持證焊工必須在其考試合格項目及認可范圍內施焊。
(2)無損檢測
設計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級焊縫應采用超聲波探傷進行內部缺陷的檢查,超聲波探傷不能對缺陷做出判斷時,應采用射線探傷,其內部缺陷分級及探傷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3.緊固件連接要求
鋼結構制作和安裝單位應按規定分別進行高強度螺栓連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數試驗和復驗,現場處理的構件摩擦面應單獨進行抗滑移系數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4.鋼構件組裝和鋼結構安裝要求
(1)焊接H型鋼的翼緣板拼接縫和腹板拼接縫的間距不應小于200 mm。
(2)吊車梁和吊車桁架安裝就位后不應下撓。
(3)多節柱安裝時,每節柱的定位軸線應從地面控制軸線直接引上,不得從下層柱的軸線引上,避免造成過大的積累誤差。
(4)鋼網架結構總拼完成后及屋面項目完成后應分別測量其撓度值,且所測的撓度值不應超過相應設計值的1.15倍。
(5)涂料、涂裝遍數、涂層厚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6)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層厚度應符合有關耐火極限的設計要求。
5.鋼結構分部項目竣工驗收要求